思南县档案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和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拟定全县档案和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监督、检查全县档案工作,为各级驻思单位的档案业务咨询服务,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开展全县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档案教育与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协调和指导县内各部门志、乡(镇)志的编纂工作,并承担各部门志、乡(镇)志的审稿工作。
(五)收集和接收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承担我县地方志征集、整理和编纂工作。
(六)对所保存的档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整理和保管。
(七)开发档案资源,推广应用档案科研成果,促进档案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八)负责我县地方志的编修,收集县情、年鉴资料,编辑出版《思南年鉴》、地情丛书,完成《贵州年鉴》和《铜仁年鉴》思南部分各乡(镇)概况、县概况、条目的供稿任务。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