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全县共青团、青联、少先队工作,对全县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负责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
(三)参与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协同县政府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
(四)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为县委、县政府对青少年的工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五)负责指导和组织农村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开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活动。
(六)负责指导和组织全县团员青年开展各种形式的建功立业、青年文明号、青年创新创效活动和各类志愿者服务工作。
(七)建立完善基层团的工作评价机制;负责全县团工作的宣传、评比和表彰。
(八)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