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地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方法及统计报表制度,制定全县统计调查计划,部署和检查本县荡然区域内的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和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组织国民经济核算,向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三)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表和统计标准,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组织全县统计人员上岗培训,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
(六)对县内的重大情况进行统计调查。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