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党政办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镇党委书记、镇长搞好综合协调工作,做好镇党委、政府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检查、督办工作;搞好镇直各单位的协调工作。
2、文秘及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印章的保管、使用和镇党委、政府有关文件、公文的起草及公文核稿、文件收发、传阅等文秘工作。
3、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日常事务管理、接待和镇党委、政府办公会议及由镇党委、政府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组织工作。
4、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立卷、归档、查阅和重要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
5、网站建设工作。搞好政网站建设、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和微机室的管理服务工作;
6、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各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袁宗贤 联系电话:0856-7541001 13885664266)
二、镇综治办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县综治委、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办理镇综治委的日常工作。
(二)、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和黑恶势力,坚决扫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三)、拟定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单位签订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办法,并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四)、强化镇综治工作中心的建设,加大对各村综治工作站的指导、检查、督促的工作力度。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搞好社会治安防范网络体系建设,发挥好群防群治工作,开展好平安建设工作,大力褒奖见义勇为先进人物。
(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本镇重大治安、矛盾纠纷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七)、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经常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工作。
(八)、定期分析本镇的治安形势,针对突出的治安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经综治委审定后实施。
(九)、开展好“十万农户大走访”工作,深入群众搞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综治工作新办法、新经验。
(负责人:李都郁 联系电话:15121655973)
三、镇司法所工作职责
1、协助青杠坡镇人民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青杠坡镇人民调解工作,参与全镇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青杠坡镇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协办各项公证业务。
4、代表青杠坡镇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青杠坡镇的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全镇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组织开展青杠坡镇社区矫正工作。
8、参与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指导全镇法律援助和“148”服务专线工作。
10、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青杠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负责人:秦朝兵 联系电话:13595624165)
四、镇人劳所工作职责
对辖区内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登记管理服务;为辖区内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提供职业供求信息,开展就业服务;开展再就业援助,配合有关单位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建立社区公益性劳动服务队;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开展社会保险调查、登记、审核和关系接续等服务;指导和帮助建立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自治组织,组织退休、失业人员开展文体和公益活动。
(负责人:周立花 联系电话:13595698631)
五、镇社会事务办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党对民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积极认真做好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工作,帮助困难群众发展生产,走勤劳致富的道路;要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优抚工作,落实好优抚对象的各项政策;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使应保人员应保尽保,幸福地安度晚年;做好老龄和残联工作,使残疾人和老龄人生活得到保障;做好新《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宣传工作;做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负责人:付崇锋 联系电话:15185826468)
六、镇安监站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区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计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消除事故隐患;指导、协调、监督相关单位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宣传教育及信息的分析、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白小军 联系电话:13765684258)
七、镇财政所工作职责
负责财政所全面工作,制定财政所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安排实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财经纪律;监督会计管好用好各项资金,监督出纳管好库存资金、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管理罚没收入和其他应上交本级财政的收入,负责全镇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财政宣传,财政相关信息,组织财政人员培训;监督村级财务和会计管理;完善票据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安排。
(负责人:吴廷焱 联系电话:13595642476)
八、镇计生办工作职责
建立健全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档案;在镇党委、政府和县计生局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下达完成年度计划的工作方案,做好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建好业务台账,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县计生局汇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当好镇党委、政府抓计划生育工作的参谋、助手;按季度组织已婚育龄妇女中的普检对象进行普检,按季度组织已婚育龄妇女中的重检对象进行重检,对漏检对象进行跟踪落实;制定宣传教育计划,经镇党委、政府批准后,协助党委、政府组织实施,以村、学校为阵地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办证率和验证率;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查处计划生育案件,依法征收计划外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负责审批办理《优质健康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证》及审批上报《再生一胎生育证》;完成上级计划生育单位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
(负责人:王 乾 联系电话:13765607551)
九、镇计生站工作职责
做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普及任务;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做好节育措施及时率的要求;做好节育手术事故发生率的控制要求;加大节育手术后的随访;加强孕(环)情检查达标;加强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和妇幼保健工作;做好对计划生育服务室人员及村级药具管理员年度培训计划的完成情况。
(负责人:吕 渊 联系电话:15985646858)
十、镇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利用各种文艺形式,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文化服务群众为中心,负责组织举办全镇的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活动,丰富文体生活,认真抓好书报借阅、广播影视、宣传教育、科普培训、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工作。
2、狠抓基础建设、巩固文化阵地。负责指导全镇的文化室建设工作,对文体设施的规划、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规范文化室和各种文体设施的管理制度。
3、组织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组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体育活动,坚持送电影下乡活动。
4、负责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组织开展辖内的文物普查、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5、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镇行政区域内的文化市场进行监督和检查,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文化经营中的违法行为,保障镇风文明,健康发展。
6、负责我镇的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发挥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做好广播、有线电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维护传播器材的正常运行。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吕昌应 联系电话:13984463406)
(2011年4月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