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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亭子坝乡 单位网址
主要领导 唐泽峰(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罗实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办公电话 0856--7341001
机构职能

     亭子坝乡属正科级单位,设置党委、人大、政府,下设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计生办等职能部门。 

    党委职能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代会的决议;对本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以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领导乡政府、人大和群团组织工作;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监督和管理工作,本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社会稳定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大职能职责:负责贯彻实施宪法及有关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监督执行机关的执法情况;办理、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承办人民代表所提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受理人民代表和群众对人大选举任命的干部和人民代表违纪的投诉;负责办理人民代表的补选、罢免;协助检查、督促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办理上级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职能职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制定本乡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五年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并组织实施;加强农村社会法制建设,依法行政,规范合理,监督和检查执法情况;负责区域经济的规划和协调,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辖区内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把乡政府建设成为廉洁高效的基层政权组织;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乡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协助乡党委书记、乡长搞好综合协调工作,做好乡党委、政府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检查、督办工作;负责乡党委、政府有关文件、公文的起草及公文的核稿等文秘工作,妥善保管、使用印章;负责乡党委、政府办公会议及由乡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管理及日常事务的接待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管理以及文件收发、传阅工作;抓好文印室的管理服务;负责机关后勤总务工作及有关人员管理;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各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安万成    电话:0856-7341001 

二、乡人劳所工作职责

  对辖区内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登记管理服务;为辖区内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提供职业供求信息,开展就业服务;开展再就业援助,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建立社区公益性劳动服务队;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开展社会保险调查、登记、审核和关系接续等服务;指导和帮助建立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自治组织,组织退休、失业人员开展文体和公益活动。

  (负责人:周晓东    电话:18785687899 

三、乡民政办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党对民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积极认真做好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工作,帮助困难群众发展生产,走勤劳致富的道路;要在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优抚工作,落实好优抚对象的各项政策;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使应保人员应保尽保,幸福地安度晚年;做好老龄和残联工作,使残疾人和老龄人生活得到保障;做好新《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宣传工作;做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负责人:安万成    电话:0856-7341001 

四、乡安监站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地、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计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消除事故隐患;指导、协调、监督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宣传教育及信息的分析、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汪国华    电话:13638131326 

五、乡财政所工作职责

  负责财政所全面工作,制定财政所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安排实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财经纪律;监督会计管好用好各项资金,监督出纳管好库存资金、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管理罚没收入和其他应上交本级财政的收入,负责全乡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财政宣传,财政相关信息,组织财政人员培训;监督村级财务和会计管理;完善票据管理;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安排。

  (负责人:袁中军    电话:13638140065 

六、乡司法所工作职责

  协助乡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本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管理辖区法律工作;代表乡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人:敖明文    电话:13765643820 

七、乡计生办工作职责

  建立健全本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档案;在乡党委、政府和县计生委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下达完成年度计划的工作方案,做好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建好业务台账,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及时向乡党委、政府和县计生委汇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当好乡党委、政府抓计划生育工作的参谋、助手;按季度组织已婚育龄妇女中的普检对象进行普检,按季度组织已婚育龄妇女中的重检对象进行重检,对漏检对象进行跟踪落实;制定宣传教育计划,经乡党委、政府批准后,协助党委、政府组织实施,以村、学校为阵地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办证率和验证率;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查处计划生育案件,依法征收计划外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负责审批办理《优质健康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证》及审批上报《再生一胎生育证》;完成上级计划生育部门及乡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

  (负责人:罗  军    电话:0856-7341253  15885163884 

八、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职责

  做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普及任务;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做好节育措施及时率的要求;做好节育手术事故发生率的控制要求;加大节育手术后的随访;加强孕(环)情检查达标;加强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和妇幼保健工作;做好对计划生育服务室人员及村级药具管理员年度培训计划的完成情况。

  (负责人:何  龙     电话:13885656010)  

九、乡合医站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实施意见;负责动员组织本乡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负责本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缴费的收缴工作;帮助农民办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手续;定期公布本乡参合农民医药费补偿的详细情况;负责对本乡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受农民有关合作医疗情况的咨询,收集各方意见并及时向乡政府及县合管局报告;负责向乡政府和县合管局报告工作。

  (负责人:张  辉    电话:0856-7341205  13595610248)  

十、乡村管所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组织编制并负责实施全乡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组织技术评审、审查审定和报批工作;负责全乡范围内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可行性研究;负责全乡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实施和管理;负责村庄、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初步审查;组织村庄、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放验线及竣工规划验收工作;负责全乡规划区范围内房屋修缮、临时建设项目、临时占道、广告及建筑装修、道路占用及开挖工程的规划审批,办理《房屋修缮许可证》及《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监督检查村庄、集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尤其是未经规划许可或违反规划许可条件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和严重影响规划实施,群众反映强烈以及行为恶劣的违法建设活动,并按程序上报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查处;配合上级环保部门搞好全乡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负责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晓勇    电话:1376568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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