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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府督办通知[2011]7号

发布日期:2011-06-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县政府督查室 字号:[ ]

  承办单位: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

  督办事由:县全面安全大检查组在检查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时,发现你单位所属区域存在以下安全隐患:

  1、办公区未配置消防设施;

  2、消防制度未上墙;

  3、综合治理相关制度未上墙;

  4、平安建设相关制度未上墙。

督办要求:

  请你单位立即对以上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于6月17日前报县政府督查室(包括电子文档),并请财政局办公室负责督促整改到位。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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