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
督办事由:县全面安全大检查组在检查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时,发现你单位所属区域存在以下安全隐患:
1、办公区未配置消防设施;
2、消防制度未上墙;
3、综合治理相关制度未上墙;
4、平安建设相关制度未上墙。
督办要求:
请你单位立即对以上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于6月17日前报县政府督查室(包括电子文档),并请财政局办公室负责督促整改到位。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