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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县财政局 单位网址
主要领导 曾昭红办公电话
机构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订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相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县级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本县政府采购计划。

  (五)按照管理权限,拟订有关税收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财政税收计划。

  (六)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全县国有资产;拟订需由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和财政预算内的其他收支管理。

  (七)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省、地、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县建设性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和中央代地方发行国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落实政府性债务和中央代地方发行国债管理的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按规定对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外国政府对我县的贷(赠)款进行管理。

  (十一)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十二)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估工作。

  (十四)制订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开展财政、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开展财政业务重大问题的调研。

  (十五)负责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建设,为财政管理提供技术保障;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六)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督办、信息、安全保密、宣传、新闻、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副科级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工作。

  (二)综合计划股。

  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政府性基金;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承担彩票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各类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

  (三)预算股。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审核报批部门预算项目调整申报事项,审定、批复县级部门预算;承担对下级转移支付工作;编制县本级年度预算;汇总全县预算,负责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年度财政决算;负责政府性债务(国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投融资平台等)管理;承担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管理工作;审核部门提出的年度预算编制计划,审核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经费支出,汇总县直部门预算;提供有关部门预算定额、部门预算政策咨询;办理乡镇财政决算和财政总决算工作。

  (四)国库股。

  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部门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及各种财政性资金的拨付;负责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的录入审核;参与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

  (五)经济建设股(外经股)(县外债管理办公室)。

  承担发改(物价)、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国土、移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性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并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承担投资评审相关业务工作;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有关制度,拟订并落实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申报、审查、谈判签约、转贷(赠),并监督资金的使用;承担政府外债贷款资金债务分割、回收和还本付息付费的相关工作;承担县外债管理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承担财政预算内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的管理。

  (六)企业股。

  承担工业贸易(煤炭)、交通、安监、环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拟订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办法;承担县级国有企业的产权登记等基础管理工作;参与审核县直企业重要改革、改制方案;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七)行政事业财务股。

  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法规、规章;拟订并执行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和分类保障办法;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管理分管部门(单位)的财务。

  (八)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残联、红十字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民政等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执行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草案。

  (九)农业股。

  承担农牧科技、林业、水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及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拟订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推行并实施支农资金财政报账制度;制定支农资金整合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办法;管理、分配和监督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参与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对支农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十)国有资产管理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非经营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审批;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组织征收国有资产收益;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负责全县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确权处置等工作。

  (十一)财政监督检查股(思南县财政监督检查局)(税政条法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承担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检查和本系统内部的监督检查工作;参与拟订地方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及相关制度;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税收政策调整、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和税制改革调查有关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十二)会计股。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指导会计职称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负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发放及管理工作;组织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监督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承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代理记账管理工作。

  (十三)政府采购办。

  副科级规格。拟定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管理和指导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编制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执行计划,确定采购方式,编制本县政府采购报表、报告,分析采购执行情况;建立与本级政府采购相适应的信息系统和采购台账;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监督县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政府采购;审核支付采购资金;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十四)绩效评估股。

  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估工作;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评估机构。

  (十五)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拟订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农业综合开发规划,指导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和统筹安排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

    (十六)思南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负责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建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编报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计划;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前期考察、规划、立项、申报等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议书、科研报告、实施方案等资料的编制审核工作;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评估论证、实施、竣工验收,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负责年度项目资料收集、整理以及工程移交手续的完善;负责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计划报表、统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报送;指导各乡镇搞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

    (十七)思南县基层财政管理局(思南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全县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央、省、地、县对农民各项直接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承担工作补助资金和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管理工作;承担“乡财县管”及“村财乡代管”试点改革的有关工作;承担乡村债务化解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设计、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八)思南县国库集中支付局。负责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经费、专款等各种财政性资金用款情况的审核和支付工作;承担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具体业务;承担各部门各单位财务收支业务管理;负责对单位收支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负责报账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负责向财政部门、报账单位和其他部门及时报送会计报表,提供真实、合法的会计信息。

    (十九)思南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负责拟订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制度和具体办法;承担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的管理工作;承担县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和稽查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指导全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

    (二十)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审查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本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集中采购活动;配合审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资格;拟定项目采购信息和发布政府采购公告;制订采购文件,组织采购活动事宜等相关工作。

    (二十一)思南县财政信息中心。负责承担“金财工程”规划、技术方案、实施计划的编制、项目管理,负责计算机网络硬件维护、管理、技术培训及信息安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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