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督办、信息、安全保密、宣传、新闻、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副科级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工作。
(二)综合计划股。
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政府性基金;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承担彩票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各类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
(三)预算股。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审核报批部门预算项目调整申报事项,审定、批复县级部门预算;承担对下级转移支付工作;编制县本级年度预算;汇总全县预算,负责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年度财政决算;负责政府性债务(国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投融资平台等)管理;承担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管理工作;审核部门提出的年度预算编制计划,审核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经费支出,汇总县直部门预算;提供有关部门预算定额、部门预算政策咨询;办理乡镇财政决算和财政总决算工作。
(四)国库股。
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部门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及各种财政性资金的拨付;负责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的录入审核;参与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
(五)经济建设股(外经股)(县外债管理办公室)。
承担发改(物价)、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国土、移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性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并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承担投资评审相关业务工作;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有关制度,拟订并落实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申报、审查、谈判签约、转贷(赠),并监督资金的使用;承担政府外债贷款资金债务分割、回收和还本付息付费的相关工作;承担县外债管理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承担财政预算内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的管理。
(六)企业股。
承担工业贸易(煤炭)、交通、安监、环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拟订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办法;承担县级国有企业的产权登记等基础管理工作;参与审核县直企业重要改革、改制方案;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七)行政事业财务股。
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法规、规章;拟订并执行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和分类保障办法;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管理分管部门(单位)的财务。
(八)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残联、红十字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民政等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执行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草案。
(九)农业股。
承担农牧科技、林业、水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及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拟订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推行并实施支农资金财政报账制度;制定支农资金整合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办法;管理、分配和监督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参与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对支农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十)国有资产管理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非经营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审批;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组织征收国有资产收益;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负责全县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确权处置等工作。
(十一)财政监督检查股(思南县财政监督检查局)(税政条法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承担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检查和本系统内部的监督检查工作;参与拟订地方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及相关制度;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税收政策调整、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和税制改革调查有关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十二)会计股。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指导会计职称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负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发放及管理工作;组织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监督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承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代理记账管理工作。
(十三)政府采购办。
副科级规格。拟定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管理和指导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编制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执行计划,确定采购方式,编制本县政府采购报表、报告,分析采购执行情况;建立与本级政府采购相适应的信息系统和采购台账;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监督县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政府采购;审核支付采购资金;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十四)绩效评估股。
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估工作;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评估机构。
(十五)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拟订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农业综合开发规划,指导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和统筹安排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
(十六)思南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负责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建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编报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计划;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前期考察、规划、立项、申报等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议书、科研报告、实施方案等资料的编制审核工作;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评估论证、实施、竣工验收,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负责年度项目资料收集、整理以及工程移交手续的完善;负责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计划报表、统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报送;指导各乡镇搞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
(十七)思南县基层财政管理局(思南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全县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央、省、地、县对农民各项直接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承担工作补助资金和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管理工作;承担“乡财县管”及“村财乡代管”试点改革的有关工作;承担乡村债务化解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设计、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八)思南县国库集中支付局。负责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经费、专款等各种财政性资金用款情况的审核和支付工作;承担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具体业务;承担各部门各单位财务收支业务管理;负责对单位收支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负责报账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负责向财政部门、报账单位和其他部门及时报送会计报表,提供真实、合法的会计信息。
(十九)思南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负责拟订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制度和具体办法;承担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的管理工作;承担县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和稽查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指导全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
(二十)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审查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本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集中采购活动;配合审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资格;拟定项目采购信息和发布政府采购公告;制订采购文件,组织采购活动事宜等相关工作。
(二十一)思南县财政信息中心。负责承担“金财工程”规划、技术方案、实施计划的编制、项目管理,负责计算机网络硬件维护、管理、技术培训及信息安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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