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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n-027-1503-20120117-0001 发文时间: 2012-01-17
文件编号: 思财发〔2012〕1号 责任部门: 县移民局
关于兑现2011年第三、四季度思林水电站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

 

思南县财政局

文件

思南县移民局

 思财发〔20121

 

库区(施工区)各乡镇财政所、移民站: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政府工作安排,为搞好我县2011年第三、四季度思林水电站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县2011年第三、四季度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结果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3718号)、《省人民政府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黔府发[2007]7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后扶人口核实严格按政策要求,经核实,思林水电站水库我县2011年第三、四季度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共计14271人。

  二、资金兑现的对象、方式、时间、标准

  本次资金发放对象为今年核定的我县规划水平2009年底以前已实施搬迁的移民,全县共3477户14271。发放方式以财政部门“一卡通”的形式,由县财政局将后期扶持资金存入移民个人帐户,确保后扶资金安全运行。本次兑现2011年第三、四季度后扶补助每人每季度150元,全县共兑现补助资金428.13万元。

  各乡镇移民站和财政所要明确专人负责,共同负责完善兑付表册,经双方审定并签章后交金融部门。各乡镇信用社要按照提供的后扶补助名单及时将补助款上折。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移民站要对本乡镇的发放对象信息进行进一步核实,特别是个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一定要核实准确,为财政部门提供详细表册。

  财政所应根据移民部门提供的兑付表册,按兑现的方式和标准,协调金融部门将后期扶持资金安全兑现到移民个人。

  四、纪律及时间要求

  各参与兑现的部门一定要认识到后扶资金兑现的重要性,在兑现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许弄虚作假,做到不重、不漏、不错,确保及时准确兑现到位。

  全县兑现时间从2012年12日开始,2012120日兑现结束

附:

  1、思林水电站水库移民思南县后期扶持补助汇总表

  2、思林水电站水库移民思南县后期扶持补助分户兑现表

  思南县财政局   思南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水库移民   资金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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