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23)
张著娥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00007297号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思南县思唐街道办事处文化社区原轻工业局集资房4-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著娥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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