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25)
许义青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00016784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思集用(2007)第JZ1301037号遗失,坐落于思南县张家寨镇街联村街一组,该不动产无抵押、矛盾纠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义青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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