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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珍华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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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24)

张珍华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0002882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思国用(2015)第010397号遗失,坐落于思南县思唐街道办事处文化社区国江住宅楼负1-1-4,该不动产无抵押、矛盾纠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珍华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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