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扭转亡人火灾事故多发态势,维护全街道经济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根据《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街道办事处决定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在全街道范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论述和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减少家庭火灾危害,降低火灾事故亡人风险。
二、重点任务
(一)增强基层火灾防控能力。组织街道干部和网格员开展集中培训,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教授常见火灾风险、隐患的辨识和整改,提升消防排查和消防宣传质量。消防所、市政建设管理站要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培训,对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住宅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服务标准,教授消防巡查检查重点和建筑消防设施测试、使用方法,提升企业消防安全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建设管理站、消防所)
(二)普及火灾防范和逃生自救常识。针对群众安全用火用电常识缺乏、逃生自救能力弱、报警不及时等突出问题,用好新媒体、应急广播、楼宇电视等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同时,强化面对面宣传,社区民警要指导督促社区、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消防所要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约,积极落实消防宣传“进家庭”。(责任单位:派出所、消防所)
(三)改善家庭用电用气安全条件。市场监管管理站要加大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的电线电缆、开关插座、配电箱、电取暖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向群众宣传普及辨识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常识。供电所要将木质房屋连片村寨、重点人群纳入用电质量监控服务重点,向电力用户发放用电安全提示,依法指导用户消除用电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站、供电所、消防所)
(四)强化特殊群体消防安全监护。学区办要指导辖区各中小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发动村(社区)组织网格员、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大走访,面对面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摸清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情况,逐一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人实施管护,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并通过结对帮扶、十户联防、邻里间敲门问候等多种形式,加强重点人群消防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学区办、消防所)
(五)持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整治。派出所按照省公安厅部署要求,加强对辖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市政建设管理站要发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抓好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各村(社区)负责生产经营租住的自建房开展防盗窗、铁栅栏、广告牌排查整治和拆窗破网,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街道办事处组织应急办、消防所等力量,对辖区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排查,集中整治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等突出隐患问题,督促经营业主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感烟报警器等消防设施。街道商务、文旅、消防、公安、应急等部门联合开展《民宿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宣贯,部署民宿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采取将达标创建情况与民宿等级评定挂钩等措施,引导经营业主整改隐患、提升消防安全条件。(责任单位:派出所、市政建设管理站、应急办、文化服务站、消防所)
(六)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消防、市政组织住宅小区管理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清理消防车通道上障碍物,清理楼道内杂物,及时劝告居民不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室内停放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在高层建筑违规停放、充电拒不改正的,要依法查处。要对违法停车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教育、卫健、民政、商务部门要对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和托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3岁以下托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大型商市场和餐饮场所开展违规设置防盗网排查整治。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对主管领域内的单位(场所)开展排查整治。要组织认真学习《贵州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拆窗破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确保掌握消防通道的设置标准;要组织新闻媒体播放消防安全警示片《莫让防盗窗变成夺命窗》,引导群众在家庭防盗窗上开设紧急逃生口。(责任单位:市政建设管理站、学区办、公共管理办、消防所)
(七)提升火灾处置和救人能力。要加强街道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督促严格落实24小时不少于4人值班备勤制度,配齐必要的消防装备。要加强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小型消防站和微型消防站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快反出动、设施装备操作、人员疏散营救等训练演练,完善联勤联训、调度指挥、联合处置等机制,不断提高“打早”“灭小”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情,第一时间就近调派力量到场处置,第一时间营救被困人员。(责任单位:消防所)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综合协调,坚守防大患除小患。街道有关部门在着力加强居民住宅火灾防范的同时,必须紧盯关键风险领域,围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断推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等重点任务。要在火灾风险形成之前,切实开展风险排查和化解工作,坚决遏制大型火灾事故的发生。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负责人需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协调解决重大难题。消防所应组建工作专班,强化工作的统一规划与调度,并在关键时期开展联合的督查与检查。
(二)提升组织效能,切实压实基层防控责任。街道专题研究消防安全的当前形势,针对火灾中暴露出的问题和短板,结合季节特点和群众生产生活习惯,通过组织培训会议、分发工作指南等手段,积极发动各级监管力量、基层网格人员以及广大民众,迅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三)加强监督考核,保障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街道消防所已将此次整治行动纳入2024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考核内容。各有关部门应将此次整治纳入日常督查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同时,各部门应加大督查检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深入了解基层工作的部署和任务执行情况。对于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街道消安委将进行全街道通报批评。对于因工作不力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消安委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确保责任得到落实,以儆效尤,从而进一步推动全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