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街道各单位:
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禁渔“雷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25〕19号)精神,结合工作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
二、整治范围
全街道通航水域范围内航行、停泊、作业的村(社区)自用船及“三无”船舶(“三无”船舶即指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清理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对管辖水域实行逐村(社区)、逐船开展拉网式排查。同步开展自用船清理、检丈、登记、发证、建档工作;在自用船体醒目处标识船名、核载人数、“禁止营运”“禁止捕捞”字样,并规范建立健全自用船舶管理台账(附件1);完善街道、村(社区)、自用船主三级网格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排查并如实登记本辖区“三无”船舶数量、船主基本情况、船舶用途、未办证原因、长期停泊位置等信息。对排查出的“三无”船舶建立“三无”船舶排查台账(附件2),对符合条件的,督促依法登记办证;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分门别类整治措施。
(二)联合认定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按照《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对接县级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认定。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5月14日)。积极配合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依法认定为“三无”船舶的,按照“规范整改一批、自行封存一批、取缔拆解一批”的工作要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三无”船舶要依法查扣,责令限期整修或报废,凡是对不依法登记办证的,或经检验不合格且不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的船舶,依法予以撤解、销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法规及案例宣传。街道各单位、各村(社区)要坚持把舆论引导和法治教育贯穿整治行动全过程,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群众会等形式,加强自用船及“三无”船舶清理工作的宣传,重点围绕法律法规和自用船事故典型案例,从思想和舆论上形成高压态势,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联动执法整治。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市、县两级“禁渔”雷霆专项行动为契机,采取上下联动,部门联合,精准发力,重拳出击,集中时间和力量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确保“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和禁捕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信息数据报送。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两本台账整理上报工作。
思南县人民政府关中坝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