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杠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青杠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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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杠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序号 执法事项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依据 承办机构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委规章 政府规章
1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许可 行政许可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6月29日发布)第三十二条 镇人民政府
2 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修建住宅的处罚 行政处罚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6月29日发布)第三十七条 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3 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6月29日发布)第三十九条 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4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6月29日发布)第四十条 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5 对单位和个人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警示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2019年3月2日修订)第五十一条 镇人民政府
6 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拆除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 第六十五条 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7 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的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的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第六十九条 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8 责令拆除未经煤矿企业同意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第五十条  镇人民政府
9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置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年12月29日发布)第十九条 镇平安法治办公室
10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修正)第九条 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11 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4月29日修正) 第三十一条 《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2020年9月25日修正) 第十四条 《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2013年12月28日修订)第十五条 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12 对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的检查 行政检查 《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2019年3月29日修正) 第二十四条 镇人民政府
13 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9号)第三十五条 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