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杠坡镇2025年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青杠坡镇2025年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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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

《青杠坡镇2025年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青杠坡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青杠坡镇2025年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根据《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护苗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省委平安组〔2024〕5号)《贵州省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省委平安组〔2024〕9号)文件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建立健全我镇防溺水工作体系,通过多维度举措,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未成年人溺水事故为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以人为本的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始终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特成立青杠坡镇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王伟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张  腾(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符青峰(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  洪(镇政协联络委员会主任)

李佳俊(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武装部部长)

侯志飞(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秦  思(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敖应武(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任菲宏(镇党委委员、挂职副镇长) 

沈紫丹(镇党委委员、提名副镇长)

赵文兵(镇乡村振兴指导员)

成      员:邓永婷(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任明双(党建办负责人)

唐华松(青杠坡派出所所长)

季大明(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廖思成(青杠坡司法所所长)

龚保军(青杠坡卫生院院长)

曹信波(青杠坡教育总支书记)

白小军(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负责人)

丁  勇(思南县水务局道沟屯水系管理所负责人)

姜  浩(镇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人)

何文杰(青杠坡自然资源所所长)

代雨莎(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简忆蓉(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杨武干(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赵双石(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吕  渊(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安仕典(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由张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沈华、许朝武、梁文芳等同志具体负责办公。

三、专项行动工作步骤及工作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隐患排查阶段:(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一是加强对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宣传引导;二是对全镇范围内河流、河道排口、山塘、水库、水池、水坑、小水窖、灌溉沟渠、水产养殖场、鱼塘、渡口、码头、游泳池、矿山等重点领域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台账。

(二)整改完善阶段:(2025年2月至2025年5月):一是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完善结对帮扶、教师家访等措施,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二是对风险隐患清单的风险隐患进行整改,全面完善重点区域警示标志标牌和安全防护措施。

(三)巡查防护阶段:(2025年5月至2025年9月):对重点领域、水域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日常巡查,尤其是节假日、高温天气等溺水事故高发时段要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

(四)总结巩固阶段:(2025年9月):认真分析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原因和规律,总结原因教训,深入查找自身问题和不足和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完善防溺水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指导相关单位部门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收集整理单位部门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工作相关资料表册、台账及资料上报等工作,负责全镇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维修、防汛抗旱及河库水域等方面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工作,对接县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二)党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单位部门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 项行动相关工作及后勤保障工作。

(三)平安法治办:负责开展特殊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督促基层网格员做好防溺水宣传、劝导相关工作。

(四)青杠坡派出所:落实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警情处置和事故现场处置,全程参与事故原因调查、事故性质鉴定、协助处置善后事宜,参与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宣传,依法查处破坏安全设施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五)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一是负责制定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准备和救援指挥,开展应急演练,及时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二是负责渡口、码头、桥梁、涵口、船舶的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三是加强安全巡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协调地方海事部门,参与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事故救援工作。

(六)青杠坡教育总支:负责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等制定学校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宣传教育方案,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结对帮扶、教师家访等防范措施。

(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小山塘、小水窖、水产养殖场、化粪池、沼气池、鱼塘等农用涉水设施的防范未成 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工作。

(八)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一是负责全镇范围内因房屋建设需要而建设的水池、水坑、排口、涵洞、洼地、排水沟(井)等安全隐患排查和防护工作,协助综治中心开展溺水事故处置工作;二是负责加强对未成年人残疾家庭、困难家庭、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开展防范溺水专项宣传工作;三是负责经营类场所内有水域、游泳池、水池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指导督促经营类场所内有水域、游泳池、水池的经营主体,落实好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九)镇自然资源所:负责全面排查采石场采矿形成的水坑、水塘,或因采矿需要而建设的水池、水塘安全隐患,落实好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工作。

(十)卫生院:负责指导督促各医疗机构的水池、污水处理池等水域的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工作;及时组织医疗机构参与对溺水人员的救治工作。

(十一)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其他单位:按照行业领域管理的有关要求抓好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排查、整治、宣传、引导等。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镇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档编号、整改销号。

(二)相关单位、各村(社区)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相关指令、工作提示开展工作,并按时上交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台账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单位、各村(社区)要严格做好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对工作开展不力,走过场流于形式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村(社区)、单位、企业责任人,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建议从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