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杠坡镇2025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青杠坡镇2025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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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教育总支、各中小学、各村(社区)、

《青杠坡镇2025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杠坡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青杠坡镇2025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文件以及思教发〔2025〕27号、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思南县2025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镇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促进入学公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入学政策

(一)免试就近入学。全镇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按户籍人口为主安排招生计划的总原则。优先安排“人户一致”(即户籍、法定监护人居住性质房产及实际居住地址“三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只有户籍或只拥有合法房屋产权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招收已注册小学学籍和不足龄儿童进入小学一年级就读。

(二)流动儿童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除满足随迁子女、落户、购房、父母工作调动等就读条件外,原则上流动儿童小学到青杠坡小学报名就读,初中到青杠坡初级中学报名就读。

(三)特殊群体入学。各中小学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一生一案”做好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对于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在就近、方便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需要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采用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四)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入学。易地扶贫安置户子女如果返回青杠坡就读,小学在划片招生的学校就读,中学的到青杠坡中学就读。

(五)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可优先享受入学安排。由相关单位于2025年7月30日前函青杠坡教育总支,审核通过后,由青杠坡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协助办理入学手续。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学校办理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需要延缓入学的,须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二)初中七年级。2025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时间及程序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1.登记时间。2025年8月27日。

2.登记办法。按学校划片区域划分(详见附件3),由家长带小孩直接到房户一致的划片服务小学报名登记(大唐社区房户信息分离的以实际居住的房产信息为准),8月28—29日学校派出教师入户核实。

3.登记内容。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新迁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含)填报新生基本信息、监护人等信息等。登记的信息要如实填写,如填报虚假信息影响学生正常入学的由家长自行承担后果。

4.各小学务必于2025年8月10日前将辖区内一年级新生的入学的通知书发放完毕。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各完全小学整班移交至青杠坡初级中学就读。青杠坡中学校务必于2025年7月10日前向辖区内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并于7月12日组织学生完成预报名,以确保初中入学率达到100%。所属初中学校要按照“籍随人走”的要求组织学生入学,严禁学校超班额、超计划、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招生,严禁城区初中学校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考试招收服务半径外的学生,确保各学校健康有序发展。

四、规范管理

(一)严控招生规模。为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青杠坡教育总支将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规模,确定2025年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控制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确保起始年级不新增大班额的前提下,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

(二)严格分班管理。2025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继续实行“阳光分班”,学生、班主任要通过双随机方式组建班级。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编班时要按照性别比例相对均衡原则,将男女学生随机分配到各班,均衡配置各班师资力量。

(三)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招生入学学籍管理,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

(四)严格规范信息采集。各校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取消预防接种证明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各校一年级招生时严格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二期学生基本信息采集表》一次性采集学生信息。严禁采集家长职务、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青杠坡镇政府成立2025年中小学招生入学专项工作组,负责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订招生工作方案,统筹招生入学工作,并于7月31日前将招生方案交青杠坡教育总支备案。

(二)做好控辍保学。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未按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要及时做好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等工作。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入学工作,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整班移交、排查报告和辍学生劝返复学三项工作制度,强化学生到校情况日报告制度,确保辍学学生常态清零。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十严禁”等要求,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禁乱收费,严禁“买卖学位”,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择校费”,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扰乱中小学招生秩序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及时予以纠正。青杠坡镇政府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各地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

招生咨询电话:0856-754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