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建筑工程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有效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管控好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全镇房屋建筑工程(含村民自建房屋,下同)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
(二)整治重点
重点围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公路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和电力工程建设等领域施工各环节风险点开展整治。
1.高处坠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防高坠”专项整治行动,逐企业、逐项目排查高处作业“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基本防护设施配置、洞口临边防护情况,检查脚手板、安全平网、安全钢丝绳等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和塔吊、钢结构等登高作业穿戴速差防坠器情况,对使用劣质防护用品的进行重罚。
2.坍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检查各类工程深基坑(槽)、高支模、脚手架、暗挖等危大工程精准辨识及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实施、验收情况,检查深基坑(槽)土方开挖及支护情况,严控基坑超挖和边缘堆载过重等不当施工行为,检查深基坑(槽)监测点设置及运行情况、地下水和地表水管控情况、基坑边缘、架体堆载管理情况。
3.起重机械及车辆伤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核查起重机械设备登记管理,检查机械设备安装牢固性和定期保养、维修、检查记录情况,着力排查“超限期”使用和安全装置缺失等风险隐患。检查起重机械设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塔机和施工升降机等起重设备吊装、安拆、顶升加节等规范使用和运行管理情况。对起重机械运行期间信号指挥和司索作业人员配置情况进行检查,避免因无人看守引发事故,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规范运行。
4.物体打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检查在建工地工人正确使用安全帽等劳保用品情况;检查楼道、洞口、脚手架等高处临边物料堆放管理情况;检查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情况;检查起重机械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全面排查物体打击风险,防范事故发生。
5.用电及动火作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检查气焊切割人员、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施工现场电源供给、电路搭接隐患进行检查,切实消除该类事故风险。重点检查动火作业的方案审批、人员持证、消防设施配备和场地清理等情况,对确属需要“边使用、边施工”的,要重点检查作业区域易燃易爆物品清理情况,坚决防范因违规动火作业等引发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等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6.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地下空间开发、暗挖工程及各类工程涉及到的坑、孔、沟、槽、池、井、管、箱、室、仓等关键部位,检查企业作业审批、专项安全培训教育、现场专人负责监护、“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
7.违法违规施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各在建项目审 批手续、企业资质,重点监管“未批先建”项目,严查重处“三无”工程、“三边”(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工程。严查装修工程 中的“无设计施工”“野蛮拆除承重构件”行为,督促业主、施工单位做好装修前的设计和安全交底。
(三)任务分工
1.镇村建站: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以脚手架、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为主的 专项整治工作。
2.镇交管站:负责组织实施职责内公路工程中,以预防地质条件复杂地区的公路桥梁和隧道坍塌及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等为主的专项整治工作。
3.镇水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中,以预防水利工程隧洞、基坑、围堰、边坡坍塌和起重机械吊装坠落、脚手架坍塌等 为主的专项整治工作。
4.镇应急办:负责组织实施电力工程中,以预防坍塌、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为主的专项整治工作。
5.镇村建站:负责组织实施通信工程中,以预防坍塌、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地下管井有限空间作业等为主的专项整治工作。
6.镇应急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支持、配合、指导和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督促、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和促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农业农村、非煤矿山、地质灾害治理等其他行业建设工程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行业工程特点细化整治内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主动担当担责,确保不留盲区。
二、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8月底前,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部署有关工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村(社区)根据本行业建设工程的特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具体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部署实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至10月,具体实施专项整治。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村(社区)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建设工程各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和地方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分类指导、监督检查。
(三)检查督导阶段:11月至12月中旬,组织督查和抽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的,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
(四)总结分析阶段:12月下旬,总结分析,归纳评估。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村(社区)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形成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总结报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压细责任。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村(社区)和建筑施工各方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和企业建设工程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层层压实压细责任,做好协调配合,确保专项 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自查自纠,落实排查治理措施。建筑施工工程建设各方要根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勘察、设计及机械设备出租、安装等单位的法定职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不因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或治理不及时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督查检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村(社区)要督促辖区和本行业领域内的所有在建工地施工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进行跟踪指导服务;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深入开展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