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思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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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县民宗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归口县委统战部领导,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推动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调查研究、综合协调,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当好县委、县人民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二)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各项职责,贯彻落实有关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保障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三)联系指导民族乡、镇做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的贯彻实施;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四)参与协调民族乡、镇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负责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和行政许可监管工作。

(五)坚持以民族经济发展为重点,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加快全县民族经济,少数民族和民族乡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实施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各项社会事业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古籍、民族古物、民族风情、民族历史等方面的普查研究、挖掘整理、抢救保护、陈列展览等工作。

(六)负责民族乡和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等各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实施、分配、使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经济效益。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扶贫工作。

(七)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八)做好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乡经济社会现状、全县宗教活动情况的调查研究及统计工作。

(九)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和宗教方面的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出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十)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十一)指导各民族乡、镇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接受和处理各族人民以及宗教界人士对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民宗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喻全凤,联系电话:0856-7222645,承办机关文电、档案、保密、信访、电子政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机关政务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和宗教人士的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参与组织民族乡的庆祝活动;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研究民族关系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问题;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有关工作。

(二)政策法规和文教宣传股。负责人:王孝秋,联系电话:0856-7222645,负责起草有关民族宗教政策实施意见和法规草案;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承担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有关工作;承办民族成分的认定、恢复和更改工作。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开展少数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民族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承担组织、协调、联络、指导全县民族古籍抢救、收集、出版工作;承担组织制定少数民族古籍重点项目规划及重点课题的规划与实施工作;承担指导少数民族古籍人才的培训和少数民族古籍资料、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少数民族古籍的宣传与交流工作;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宗教股。负责人:吴长波,联系电话:0856-7222645,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规范信教群众在《宪法》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拟订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制止利用宗教活动宣传迷信思想和进行破坏活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作出贡献;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县宗教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反映全县宗教活动开展动态;帮助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自治、自养、自传”的方针,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负责全县宗教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管理好各类宗教财产,调解宗教纠纷和办理宗教工作有关事宜;防止和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四)经济发展股。负责人:王益铭,联系电话:0856-7222645,参与拟订民族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承担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的有关工作;承担民族乡统计分析的有关工作;参与民族乡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工作;指导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的有关工作;参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传统手工艺保护与传承等工作;参与专项经费的管理和扶贫工作。
    (五)民族馆。负责人:梁芳,联系电话:0856-7222645,负责民族文物古籍的征集、鉴定、登编、复制、修复、保管及展览工作;负责民族文物、民族古籍、民族历史及相关研究;负责民族文物宣传、文物讲解、文物知识普及、古籍及图录编辑出版;负责民族理论研究、民族经济研究、民族历史文化研究、民族教育研究、民族语言文化研究,以及民族学调查、省内外民族学研究、民族研究宣传出版等。
   (六)宗教事务中心。负责人:安顺兵,联系电话:0856-7222645,负责对《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法规进行宣传贯彻及监督落实;负责依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负责保护和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按照属地原则指导乡(镇、街道)对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进行监督管理;了解掌握辖区内宗教方面动态和信息,提出解决宗教领域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承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负责人:张陈毅

办公地址: 思南县政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856-7222645

联系地址: 思南县政务中心四楼  编码:5651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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