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县人民政府-单位职责

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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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是思南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县人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服务设施项目建设。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县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县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促进工作;拟订就业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农民工工作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按规定组织开展技能鉴定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民办职业学校(初级)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五)负责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负责受县级以上奖励、表彰人员的审核推荐工作;

(六)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法规,拟订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按规定做好相关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七)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县级承担部分的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调控政策,指导、协调和监督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完善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十)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申诉控告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调配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工作。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实施、完善劳动关系政策和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引进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层次人才评价、选拔工作;负责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十三)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责调整情况。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回县人社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涉及更名等机构事项另行规定。

结合职能职责,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和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

(十六)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思南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由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相关衔接工作由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思南县教育局共同处理。

第四条 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喻洪飞,联系电话:0856—7222776,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安全、后勤保障、绩效目标考核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对外交流合作、单位消防安全等工作;负责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信息管理、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人:王小凤,联系电话:0856—7223133,综合管理财务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就业资金预决算草案,监督实施社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预算;参与制定社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财务制度,参与就业专项资金等专项经费分配工作;承担编制局机关经费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和本部门财政性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对本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支管理和有关科技项目和外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调整与发放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负责人:文定飞,联系电话:0856—7235708,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法规宣传和重要课题调研工作,承担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政策性重要文稿起草、协调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相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梳理、汇编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综合协调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统计工作;拟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牵头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工作,负责统计数据分析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指标监测、预测分析工作;统筹规划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化建设工作,承担本局全面小康建设工作,负责本局重要重点工作和重要指标数据的审核把关、信息公开和对外发布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规范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受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有关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咨询服务、材料受理、审核、转交、回复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督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有关会议论证、审核、审定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审核、上报需上级机关审批的有关事项。

(四)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负责人:冉俊,联系电话:0856—7222776,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就业促进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就业创业政策,拟订全县就业创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牵头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全县公共就业经办服务;贯彻执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配合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设,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初级)、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拟订职业培训政策,监督指导职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推荐工作;承担县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全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建设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措施,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并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负责人:吴文武,联系电话:0856—7229540,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及继续教育等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办法和继续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强化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公有制企业人才信息统计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能考评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统计有关工作。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负责人:刘燕,联系电话:0856—7223856,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公开招聘、聘用和聘用合同鉴证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指导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励、处分、辞职等工作;承办高级专家延聘工作;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考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培养引进政策并组织协调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县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工作,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县外智力成果的引进和推广工作,承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人员(不含公务员)人事档案管理和指导工作;

(七)工资福利与表彰奖励股。负责人:曾延松,联系电话:0856—7226850,贯彻执行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的工资收入分配、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表彰奖励制度,拟订全县表彰奖励制度。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统计调查,指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业务工作;负责县直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工作,承办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政策实施、工资统发、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和县级表彰有关工作;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范管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

(八)养老与失业保险股。负责人:谭仲刚,联系电话:0856—7229146,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机关企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有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政策。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市有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政策;建立和完善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失业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资格审核工作;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政策;负责特殊工种和参保企业职工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承办县本级城镇职工退休审批和全县城镇职工提前退休审批工作。

(九)工伤保险股。负责人:刘礼彪,联系电话:0856—7226959,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工伤保险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伤保险政策、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管理办法;指导经办机构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工伤保险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工伤预防、康复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承办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开展工作。

(十)基金资金监督股。负责人:任洁,联系电话:0856—7227099,综合管理和指导全现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市对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实施监督的有关政策,拟订有关监督制度和确保基金(资金)安全的实施办法,依法对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其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监督网络,加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的监督与安全;受理基金(资金)管理重大案件的投诉举报并依法组织查处;负责基金(资金)内部审计工作。

(十一)劳动关系股。负责人:蒙浩明,联系电话:0856—7222918,综合协调指导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统筹协调落实国家、省及市关于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监督检查,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指导和监督县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工作,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作;组织实施劳动标准制度,指导、协调和监督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完善企业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劳务派遣企业审批管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和用工备案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的认定,监督执行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负责信访统计及分析研判工作,负责局机关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等接待处理工作,协调处理相关人员进京上访问题。承担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职数13名。

单位负责人:安树强

办公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思唐街道中和社区14号

联系电话:局办公室 0856—722277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8:30——11:3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