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思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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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思南县城市管理局牌子(以下简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管局))。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配合住建、交通等有关部门拟定本县城市管理工作发展规划,组织起草本县实施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单位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二)配合住建、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强制拆除不符合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修;负责沿街“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检查。

(三)负责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及市政设施项目维护经费、行政执法经费的计划编制和验收;负责城市公园、广场的管理和设施安全检测;参与城市规划范围内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市政管理配套设施的施工过程中监督及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临街建筑物或设施容貌,实施市容许可行政审批;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广场、空地的审批;负责户外广告、门面招牌、布标横幅设置的审批管理。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管理工作及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宣传。

(六)组织实施城建监察行业的技术标准,指导和督促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七)组织部分园林绿化项目实施,搞好城区绿化,负责城,区路灯,巷道灯,景观灯的设置、安装和维护。维护城市整洁、美观,保持良好的市容市貌,促进城市文明和社会进步。

(八)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全县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置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垃圾处置费的收取。

(九)负责组织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违法案件;受理违反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组织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办理。

(十)行政处罚方面

1.依照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依照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政设施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依照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依照工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广告管理规定,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违法经营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依照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7.依照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法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建筑物拆除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8.依照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9.依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和城镇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和城镇燃气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一)负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至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培训、指导、检查等工作。

(十二)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三)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职责调整情况。

(一)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相应行政强制措施划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将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相应行政强制措施划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将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相应行政强制措施划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将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政处罚权、相应行政强制措施划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将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相应行政强制措施划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六)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搞点无证经管,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相应行政强制措施划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七)将县城市管理局管理的事业单位调整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管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收回机关,涉及更名等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思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陈艳,联系电话:0856--6946999,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股、站、队及中心日常工作;负责文电、文书文稿处理、会务、综合调研、信息,宣传、机要、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安全保密、后勤服务、卫生和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制度建设,统筹做好全局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县委、县政府及局班子的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督办;负责全局,服务接待窗口建设;负责县级各项目标考核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部门、职工考核;负责全局装备、设备、器材的统筹计划、统一购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全局干部职工的行风、政风、作风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党员、干部职工的申诉和群众的检举、控告,协助抓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和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催办和反馈;负责党支部的组织、思想、指导党内生活制度的落实;负责抓好全局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负责全局党建及扶贫工作,抓好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方面工作。

(二)人事教育财务股。负责人:吴勇明,联系电话:0856--6945606,负责组织人事考核、全局教育培训、干部任免、人员调动手续办理、人事档案、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和日常财务监督检查及会计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单位财务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及财务收支预决算的编报工作;负责管理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罚没收入统一票据等各类票据的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工资及保险的审核、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单位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负责人,黎红敏,联系电话,0856--6945699,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涉及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等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负责做好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和制定出台相应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负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规范、执法文书、执法档案等方面工作;组织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及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律顾问相关日常工作,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重大工作、日常执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为其工作决策提供法律论证;负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的审查、文件解释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评查和案卷的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投诉、应诉、举报、信访及社会维稳、综治、禁毒等相关工作;综合协调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全局案件受理、立案、处理、调解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局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下放和授权到各乡(镇,街道)涉及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负责受理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举报、投诉、拟办、转办、督办等。

(四)市政建设管理股,负责人,罗进,联系电话:0856--6945696,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的起草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城区园林绿化、道路及相关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参与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项目立项、设计方案的审查及项目验收等工作;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对燃气供应、燃气设施建设、燃气设施安全生产、运营和行业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门面招牌、布标横幅、灯饰、停车场(点)等涉及城市市容许可项目的审批;负责对临街建筑物或设施容貌,实施市容许可和管理;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广场、空地、燃气经营的审批。

(五)环境安全监督股。负责人,张远洋,联系电话,0856--6945616,负责拟定城区环卫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计划;负责指导全县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负责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标的调度,负责督促、检查、指导、考核垃圾清运及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监督、指导、检查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监督、指导、检查城镇洒水、吸(降)尘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行业有偿服务收费及费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及路灯亮化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护栏、户外广告等市政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局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督;负责局机关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局道路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垃圾清运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思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思南县城市管理局)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干部职数5名。

思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思南县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单位负责人:勾武强

办公地址:思南县双塘街道原戒毒所

联系电话,办公室0856--6946999

联系地址:思南县双塘街道原戒毒所,邮编:5651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