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晓玲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向晓玲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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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32)

向晓玲因保管不善,将黔(2023)思南县不动产权第000116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思南县思唐街道办事处中和社区府后街思中集资上市房C栋一单元1-5-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向晓玲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