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33)
李国萍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00011006号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思南县思唐街道办事处安化社区安化街,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国萍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