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国萍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关于李国萍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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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33)

李国萍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00011006号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思南县思唐街道办事处安化社区安化街,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国萍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