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4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思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56-722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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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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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思南县塘头镇一街居委会131号(A-711号宗地) |
权属更正为国有 |
根据思府发(2022)16号文件申请 |
登记机构:思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