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小强、张羽桃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关于刘小强、张羽桃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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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17)

刘小强、张羽桃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证书黔(2024)思南县不动产权第0040633号遗失,坐落于思南县思唐街道办事处大同社区思南华诚国际(F区)1号楼1单元8层1-8-3,该不动产无抵押、矛盾纠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小强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