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思南支行因保管不善,将2015000609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思南县思唐街道办事处文化社区国江住宅楼负1-1-4,该不动产无矛盾纠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思南支行
2026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