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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损害古树名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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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古树名木,进一步完善我省古树名木保护体系,省林业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贵州省损害古树名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损害古树名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贵州省林业局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损害古树名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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