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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牧原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屠宰场项目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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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铜仁市牧原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屠宰场项目

建设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双塘街道办事处高家洞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占地面积15亩,场地平整及配套1500平方米,生产加工及储存厂房(两栋)3600平方米,生产管理用房300平方米,速冻冷藏库40立方米,污水处理设备300立方米,冷链运输车两台,清洗消毒间60平方米,卫生间30平方米,猪待宰车间600平方米,焚化间60平方米,牛待宰间300平方米;年屠宰肉牛10000头,年屠宰生猪30000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铜仁市牧原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华

通讯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许家坝镇许家坝村塘坝组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州众益生态环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转龙海

联系方式:0851-83981777

邮箱:1710587859@qq.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彭家湾花果园项目F区第1栋(1)1单元29层8号房[花果园社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以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打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铜仁市牧原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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