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审计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 ||||||||
| 序号 | 执法事项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依据 | 承办机构 | ||||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规章 | ||||
| 1 |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及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47、50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第四47、49条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国务院令第427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2、9、10、11、12、13、14、15、16、17、21条 |
《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2004年11月27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9月17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16年7月29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修正案》修正)第18、20条 《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2015年9月25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11月30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二十五件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0年9月25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20、21、22、23条 |
财政财务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 | ||
| 2 | 制止封存权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38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 第32条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修订)(国务院令第588号)第24条 |
财政财务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 | |||
| 3 | 暂停拨付与使用权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38条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修订)(国务院令第588号)第24条 | 财政财务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 | |||
| 4 | 审计监督权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2、3、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31、32、33、35、36、37、45、46、47、49、5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77、8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第68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15、16、17、19、20、21、22、23、24、28、29、30、33、40、4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86号发布,国务院令第729号修订)第87、92条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21、22条 |
《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第16、17、18、19条 《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第2、15、16、17、18、20条 |
财政财务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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