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铜仁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及有关数据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思南县审计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执法活动开展情况。全年开展行政检查8次,涉密案件0件。
(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执法人员有21名,执法证持证人员有18名(主要负责人、新转正1人、新招录1人共计3人未办理)。现有18名持有执法证人员中,从年龄结构看,22岁至50岁以下的16名,50岁及以上的2名。
(三)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情况。思南县审计局下设法规审理股,主要负责对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并对相关执法文书进行审理。现配有人员2人,年龄均在50岁以下。
(四)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情况。思南县审计局配备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4个,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行政执法案件1件。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2024年,思南县审计局先后修订完善了《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审计复核审理制度》等制度,将“三项制度”与审计业务程序紧密结合,进一步细化了审计流程以及审计组、业务股室、审理股室、局业务会在审计监督过程中分别应承担的职责。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落实执法公示责任。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权责清单”“自由裁量权基准及其办法”等信息。二是强化事前事后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编制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在被审计单位公示审计通知和审计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三是规范事中公示,全面实行审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审计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审计人员的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中,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审计手段。以维护民生为重点,做好预算执行、经济责任、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等审计,把全面执行依法行政“三项制度”的要求贯穿到审计项目全过程,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维护经济秩序。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执法文书的统一要求,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专设“审计过程”一栏,记录说明审计人员实施审计的步骤和方法、所取得的审计证据的名称和来源,用于佐证“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及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性和合规合法性等。同时通过采取笔录、查询记录等方式,做到“取证留痕”,有据可查。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设立专职审理机构,配强工作力量。我局独立设立法规审理股,配备2名既懂法规又熟悉业务的审计人员从事法制审核。二是严格落实“审计组初审、业务股室复核、法规股审理、业务会议审定” 制度,加强对项目的审理和业务会审议,全面提高审计执法质量。2024年召开业务会16次,对8项目进行了审理,提出审理意见10余条,责成审计组重新完善审计证据5份。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思南县审计局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审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审计的范围越来越广,对审计干部的要求越来越高,人少事多的困境仍然存在。下一步,思南县审计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总要求落实到具体审计工作中,立足经济监督职责定位,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恪守权力边界,切实推动依法审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规范制度机制。不断加强审计质量制度建设,将审计质量控制作为依法审计、依法履职的关键环节来抓,明确责任分工,查出问题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处罚适当,有效控制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现场督导、跟踪审理、集体审议、审计回访等制度。紧密结合审计实践,确保依法行政、遵章守纪成为审计系统的自觉行动。
(三)进一步狠抓内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促进审计执法水平提高。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积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审计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廉洁自律、依法从审的自觉性,为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审计队伍奠定扎实基础。
思南县审计局
2025年1月1日
附件2
思南县审计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1.2024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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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
|
思南县审计局 |
0 |
||||
|
合计 |
|||||
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申请数量是指本年度行政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的数量。“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是指行政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2.2024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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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 |
被行政复议应诉数量 |
移送司法机关的数量 | |||||||||||||||||||
|
立 案 数 量 |
结 案 数 量 |
警告 |
通 报 批 评 |
罚款 |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
没 收 非 法 财 物 |
暂 扣 许 可 证 件 |
降 低 资 质 等 次 |
吊 销 许 可 证 件 |
制 展 产 营 动 |
责 令 停 产 停 业 |
责 令 关 闭 |
限 制 从 业 |
行 政 拘 留 |
其 他 行 政 处 罚 |
罚没 金额 (万元) |
被行 政复 议数 量 |
被行 政复 议纠 错数 量 |
被行 政诉 讼数 量 |
行政诉 讼败诉 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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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南县审计局 |
0 |
|||||||||||||||||||||
|
合计 |
||||||||||||||||||||||
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处罚决定数量应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3.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3.2024年度行政强制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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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
合计 | |||||||||||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
申请法院强 制执行数量 |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 财物 |
冻结 存款、 汇款 |
其他 行政 强制 措施 |
合计 |
加处 罚款 或者 滞纳 金 |
划拨 存款、 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 妨碍、 恢复 原状 |
代 履 行 |
其他 强制 执行 |
合计 | |||
|
思南县审计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
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是指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3.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是指“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
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4.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外汇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5.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是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4.2024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
|
单位名称 |
行政检查实施次数 |
|
思南县审计局 |
8 |
|
合计 |
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检查的次数是指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5.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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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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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 |
给付总金额 (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 (万元) |
宗数 | |
|
思南县审计局 |
0 |
0 |
0 |
0 | ||
|
合计 |
||||||
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3.“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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