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废止《贵州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等4部规章的决定
索引 号: 000014349/2022-3948105 成文日期: 2022-11-01
文 号: 发布时间: 2022-11-01 17:41
发布机构: 文件有效性:

省政府关于废止《贵州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等4部规章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2-11-01 17:41 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法制统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清理,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以下规章:

一、贵州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04年省政府令第76号公布)

二、贵州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2014年省政府令第151号公布)

三、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2017年省政府令第173号公布)

四、贵州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2017年省政府令第178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